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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综] 选手猝死现场 电视真人秀节目遭观众强烈质疑

本主题由 五闲子 于 2008-3-4 17:02 分类

选手猝死现场 电视真人秀节目遭观众强烈质疑

源于欧美的“真人秀”节目又称“RealityTV”,即真实电视,是指由普通人或者明星,在规定的情境中按照制定的游戏规则,在游戏规则的制约下,为了一个明确目的去做出自己的行动,同时被完全真实地记录下来而做成一集节目。如今,真人秀节目火爆中国,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明星,都争相在节目上体验一把。但昨日传来消息:北京台真人秀节目《争霸王中王》一选手在表演中猝死。消息一出,立即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并引发众多观众对时下风行的“冒险真人秀”节目提出疑问。

上电视玩真人秀原本是为了娱乐,可能很多人都没有考虑过其中隐藏的危险,更没有预料到悲剧的发生。前日,北京电视台《争霸王中王》节目组在元大都遗址公园录制“挑战真人秀”过程中,一参赛选手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身亡。

现场目击:选手现场突然猝死

《争霸王中王》是北京电视台2007年重点打造的一档大型挑战真人秀节目,以百姓日常锻炼项目为基础设置运动挑战项目,塑造平民运动精英。据现场目击者汤女士透露,《争霸王中王》录制时,现场有很多围观者。当日下午2点半左右,比赛开始,选手分4个组,每组4人,每人腰间套一只呼啦圈沿河跑,速度最快且呼啦圈不落地者为胜。下午3点左右,一名男选手起跑200米后突然摔倒,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围观人群中跑出一名女孩,扑到该选手身边哭着喊“爸爸”,紧接着自称其妻的女子也跑上前哭叫。汤女士看到这名选手倒地后口吐白沫,对母女二人的呼唤毫无反应。20多分钟后,120将该选手送往安贞医院抢救,但终因经抢救无效死亡。

栏目说法:不承担责任

据了解,该选手叫徐来友,52岁,有心脏病和糖尿病史,且在参赛当天中午暴饮暴食。这名选手在第一个环节突发心脏病倒地。面对突发事故,节目组工作人员Helen表示,节目组在选手参赛报名时签署了一份协议,要求参加者慎重考虑量力而行,如出现任何意外,节目组不承担责任。她说,《争霸王中王》开播3个月来,从没出现过这种意外事件。节目就为选手投保一事一直在和有关公司接洽,但还没有进展,所以选手暂无保险。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栏目组,但有关人员表示暂时不想就此事发表任何意见。

观众质疑:收视“弄险”不道德?

“《争霸王中王》选手猝死事件”让观众对真人秀的质疑再次升级:“《争霸王中王》我没看过,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某电视台的《勇往直前》,看到明星们与3万只蜜蜂亲密接触、亲吻鳄鱼、触摸毒蛇、潜水喂鲨鱼,身上都要起一层鸡皮疙瘩,特别是看到有一期何洁在鳄鱼背上被吓哭时,心里特别不忍。现在电视台为了博取收视率不惜玩弄这种毫无意义的冒险实在有些不道德,大家应该一致进行抵制。”同时还有网友列举出以往真人秀节目中“用嘴在蛆中叼鸡爪”、“高空跳跃抓吊环”的情节进行批判,“‘真人秀’节目的确真实好看,但何必一定要猎奇冒险?还有很多真情真事也可以引发关注啊。”

业内回应:安全第一节目第二

“安全第一,万无一失。这是我们栏目组的口号,节目和拍摄效果都是排在第二位的。我们在拍摄前首先要有明星的体检报告,确保没有高血压心脏病之类的疾病;拍摄前我们导演组要事先进行十几次尝试,确保保护道具万无一失;同时我们还给每个明星选手提前买好60万的人身安全保险,总之就是确保安全。”昨日下午,被观众点名质疑的《勇往直前》的总导演宋点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并对有些观众的批判进行了回应,“其实就像体育比赛一样,你说跨栏没有危险吗?跳水没有危险吗?很多运动员跳水时视网膜脱落,甚至被拍得肺部出血,那我们是不是就因此不进行体育运动了呢?我们不是为了博取收视率弄险,我们是为了提倡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

同时,刚刚带着选手到青藏高原进行拍摄的安徽卫视《超级新秀》节目负责人耿小强,也对“《争霸王中王》选手猝死事件”发表了看法:“选手的安全绝对是重中之重,我觉得关键是准备工作做细致,绝对不能让有疾病隐患的选手参加节目,那对人是不负责任的。”此外,一些业内专家呼吁,电视台在制作真人秀节目前对选手应该有一套完善的检验机制,这样才能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记者范东波

范范而谈

与死神交换刺激

□范东波

曾看过一期真人秀节目,至今想起来都浑身不舒服。节目中每位选手被要求用嘴在装满蛆虫的玻璃缸中叼出鸡爪,规定时间内叼得最多者获胜。看见一些选手还没有叼完就在旁边剧烈呕吐,嘴巴上还粘着蠕动的白蛆,当时胃部一阵猛烈的抽搐,赶紧换台。

尽管电视台事先宣布,这些蛆虫都是实验室培养的,保证对人体无害,然而伤害真的不存在吗?看着那些剧烈呕吐的选手们,即使是作为观众的我,只要在餐桌上看见“泡椒凤爪”这道菜,依然会条件反射地胃部抽动。

这些“视觉病毒”,或许可以随着时间的渐逝而淡忘,但当人都死了的时候,伤害还能消除吗?

那位在《争霸王中王》中猝死的选手固然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有心脏病就不该去参加如此剧烈的挑战活动;然而最值得反思的,还是时下荧屏上刮起的这股“冒险真人秀”风潮。亲吻鳄鱼、触摸毒蛇、熊抱大猩猩、潜水喂鲨鱼……这样的情节的确火爆,的确很容易吸引眼球,但当侯耀华惨遭大猩猩“强吻”、何洁在鳄鱼背上吓得号啕大哭时,有没有人想过玩弄危险的潜在后果?

请不要拿人身安全作为噱头。与死神交换刺激,一不留神,我们就将付出最珍贵的生命。

悲剧发生前没有警醒,已经是个错误;悲剧发生后如果还不知道反省,那将更不可原谅。

相关链接

律师观点:双方都有责任

记者昨日咨询了四川合胜律师事务所的吕良律师。吕良律师告诉记者,即使电视台和选手事先签有合同,也不能完全免除电视台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合同中有些免责条款无效,第一条就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这是一个强制性的规定,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越这个条款。所以电视台在此事中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同时,任何一个成年人,在参加这些活动时应该要预见其风险性,所以死者自己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范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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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这种节目出现这种真的是……
也就只能够除了这种问题才能够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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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不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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